《國家稅務總局齊齊哈爾市稅務局稽查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21年11月16日)
國家稅務總局齊齊哈爾市稅務局稽查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為全面貫徹國務院關于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的要求,國家稅務總局齊齊哈爾市稅務局稽查局進一步強化稅務稽查執(zhí)法監(jiān)督,打造公開、穩(wěn)定、透明的營商環(huán)境,規(guī)范執(zhí)法程序,接受社會監(jiān)督?,F將隨機抽查事項公布如下:
一、隨機抽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guī)范事中事后監(jiān)管的通知》(國辦發(fā)〔2015〕58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推進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稅總發(fā)〔2015〕104號)
二、隨機抽查主體
國家稅務總局齊齊哈爾市稅務局稽查局是國家稅務總局齊齊哈爾市稅務局非重點稽查對象隨機抽查的主體。
三、隨機抽查對象和內容
所有待查對象,除線索明顯涉嫌偷逃騙抗稅和虛開發(fā)票等稅收違法行為直接立案查處的外,均須通過搖號等隨機抽查方式,從稅務稽查對象非重點企業(yè)名錄庫中隨機抽取。
國家稅務總局齊齊哈爾市稅務局稽查局通過金稅三期稅務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根據年度抽查計劃從市級非重點企業(yè)稽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納稅人確定為待查對象,推送本級或下級稽查局組織檢查。
四、隨機抽查方式
隨機抽查分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稅務稽查對象類型、行業(yè)、性質、隸屬關系、組織架構、經營規(guī)模、收入規(guī)模、納稅數額、成本利潤率、稅負率、地理區(qū)域、稅收風險等級、納稅信用級別等特定條件,通過搖號等方式,隨機抽取確定待查對象名單,對其納稅等情況進行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設定條件,通過搖號等方式,隨機抽取確定待查對象名單,對其納稅等情況進行稽查。
對隨機抽查對象,稅務稽查部門可以直接檢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實施重點檢查,或自查與重點檢查同時進行。
國家稅務總局齊齊哈爾市稅務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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