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財稅字〔2021〕2044號《青海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關于確認青海省紅十字會等群眾團體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通知》
青海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關于確認青海省紅十字會等群眾團體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通知
青財稅字〔2021〕2044號
各市、州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稅務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有關要求,現(xiàn)將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群眾團體名單通知如下∶
1.青海省紅十字會
2.西寧市紅十字會
3.海東市紅十字會
4.海東市平安區(qū)紅十字會
5.海東市樂都區(qū)紅十字會
6.互助土族自治縣紅十字會
7.化隆回族自治縣紅十字會
8.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紅十字會
9.循化撒拉族自治縣紅十字會
10.青海省海西州紅十字會
11.格爾木市紅十字會
12.海南藏族自治州紅十字會
13.海北藏族自治州紅十字會
14.黃南藏族自治州紅十字會
15.果洛藏族自治州紅十字會
青海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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