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公告2021年第4號)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公告2021年第4號
根據(jù)《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關于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21〕19號)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征管事項公告如下:
一、劃轉范圍
自2022年1月1日起,將本市規(guī)劃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以下簡稱“兩項政府非稅收入”),全部劃轉給稅務部門負責征收。
二、征收機關
市級規(guī)劃自然資源部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產資源業(yè)務產生的兩項政府非稅收入,由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通州區(qū)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征收,但因房屋上市交易或房屋性質變更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需補繳的土地收益,市級規(guī)劃自然資源部門辦理的由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豐臺區(qū)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區(qū)級規(guī)劃自然資源部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包含不動產登記補繳土地收益)、礦產資源業(yè)務產生的兩項政府非稅收入,由各區(qū)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三、征繳方式
繳費人依據(jù)稅務部門開具的《繳款通知書》,在規(guī)定期限內可以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電子稅務局(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也可以到辦理兩項政府非稅收入申報征收業(yè)務的辦稅服務場所進行申報繳費。
因房屋上市交易或房屋性質變更辦理不動產登記時,繳費人按照規(guī)劃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繳費信息在不動產登記大廳現(xiàn)場繳費。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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