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通告》(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通告2024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通告2024年第1號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號)規(guī)定,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建立合理有序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匯算)制度,現(xiàn)就辦理2023年度匯算郵寄申報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郵寄申報的適用范圍
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所在地、經(jīng)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在本省范圍內(nèi),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號第三條規(guī)定的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不方便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或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可以通過郵寄申報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
二、郵寄申報的接收稅務機關
郵寄申報采用定點集中受理方式。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指定3個稅務機關負責受理云南省年度匯算郵寄申報業(yè)務,具體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昆明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園路346號昆明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
郵編:650000
收件人:夏永坤,0871-64612366
(二)國家稅務總局玉溪市紅塔區(qū)稅務局稅政一股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紅塔區(qū)康井路8號
郵編:653100
收件人:金幽彤,0877-6650034、6650039
(三)國家稅務總局大理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太和街道榆華路21號
郵編:671000
收件人:章施雨婷,0872-2331097
三、 郵寄申報的報送資料
(一)納稅人選擇辦理郵寄申報方式辦理年度匯算的,應報送納稅申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一式兩份):
1.納稅人僅取得境內(nèi)綜合所得的,應根據(jù)規(guī)定填報《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或《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簡易版)》或《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問答版)》。
納稅人取得境外綜合所得的,應填報《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及《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抵免明細表》。
2.納稅人選擇在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
3.納稅人有按規(guī)定在稅前扣除的商業(yè)健康保險的,需附報《商業(yè)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4.納稅人有按規(guī)定在稅前扣除的稅收遞延型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的,需附報《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5.納稅人有按規(guī)定在稅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業(yè)的捐贈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扣除明細表》。
6.納稅人重要基礎信息發(fā)生變化的,需要報送《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
(二)納稅人可通過下列方式獲取相關辦稅指南和申報表單:
1.云南省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納稅服務/下載中心/表證單書欄目/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下載,網(wǎng)址http://yunnan.chinatax.gov.cn。
2.就近辦稅服務廳領取。
四、 申報時間
需要通過郵寄申報方式辦理2023年度匯算的納稅人,請在2024年6月30日前將申報資料以國內(nèi)特快專遞方式郵寄給指定的受理郵寄申報的稅務機關。郵寄申報日期以郵政部門收寄郵戳日期為準。
五、年度匯算的退稅、補稅
郵寄申報后涉及年度匯算應補稅或者退稅的,因涉及地方財政歸屬問題,納稅人應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網(wǎng)上辦理或者到匯算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個人所得稅APP可以掃描以下二維碼下載:
六、注意事項
(一)為便利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網(wǎng)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guī)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簡便快捷。對通過郵寄方式辦理的納稅人,稅務機關無法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納稅人需逐項填寫相關信息。
(二)填報信息時,納稅人需認真閱讀填表說明,仔細填寫及核對,確保真實、準確、完整。申報表資料不全,申報表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邏輯錯誤的,稅務機關將不予受理并通知納稅人。為提高辨識度,寄送的申報表,建議使用電腦填報并打印、簽字。
(三)納稅人需在申報表上準確填寫中國境內(nèi)有效聯(lián)系手機號碼、能夠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訊地址等關鍵信息,以便稅務機關能夠準確寄送申報受理回執(zhí),溝通納稅申報事宜。
納稅人如有疑問,請撥打12366納稅咨詢服務熱線。稅務機關將竭誠為您服務,感謝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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