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財稅法〔2017〕2號《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獲得2016年度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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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獲得2016年度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的通知
成財稅法〔2017〕2號
各區(qū)(市)縣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jù)《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四川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f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財稅[2014]15號)精神,現(xiàn)將經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地方稅務局聯(lián)合審核確定的獲得2016年度免稅資格的4家非營利組織名單公布如下:
成都市風景園林學會
成都無線電協(xié)會
成都麥田陽光自閉兒童助殘中心
成都軌道交通協(xié)會
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有效期為五年,自認定年度起連續(xù)五個公歷年度。
成都市財政局
成都市地方稅務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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