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公布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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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公布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7號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積極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加快職能轉變,不斷提高稅收管理科學化、規(guī)范化、法治化水平,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5〕27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已取消的22項稅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8號)等文件要求,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予以公告。
全省各級稅務機關應當通過門戶網(wǎng)站和辦稅大廳向社會公開本公告的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不得在本公告的行政審批事項和目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變相實施已取消的行政審批;及時修改涉及取消事項的相關規(guī)定、表證單書和征管流程,明確事中事后監(jiān)管要求。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陡=ㄊ叶悇站株P于公布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及目錄清單的公告》(福建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8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稅務局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