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征管職責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2號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征管職責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2號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的部署,穩(wěn)妥有序做好我省社會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等工作,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以下簡稱“河北省稅務局”)調整了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以下簡稱“第三稅務分局”)的征管職責,現公告如下:
一、調整第三稅務分局征管職責
2019年1月1日起,第三稅務分局增加石家莊市長安區(qū)、橋西區(qū)、新華區(qū)、裕華區(qū)及石家莊國家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內河北省人事考試局等379個單位(附件1)的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職責;增加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港航管理局航道處等15個駐省外單位(附件2)的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職責;增加河北省省本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保險費的費源調查、業(yè)務指導、數據匯總、數據分析,以及與河北省社會保障局的對賬職責。
第三稅務分局原負責征收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的河北交投京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152個繳費單位(附件3),按照“稅費統(tǒng)管、屬地管理”原則,劃歸屬地稅務機關管理。
二、相關納稅人繳費人辦理事項
(一)已辦理稅務登記或扣繳登記的納稅繳費單位(共278個,附件4)
因個人所得稅與社會保險費需分別辦理網簽三方協(xié)議,相關納稅人、繳費人應按照第三稅務分局通知,攜帶全部所需資料到第三稅務分局辦理相關事宜。
(二)未辦理稅務登記和駐省外的納稅繳費單位(共116個,附件5)
相關納稅人、繳費人應按照第三稅務分局通知,攜帶全部所需資料到第三稅務分局現場辦理稅務登記等事宜。
(三)劃歸屬地稅務機關管理的納稅繳費單位(共152個,附件3)
相關納稅人、繳費人應按照主管稅務機關通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有關稅費事宜。
三、稅務機關聯(lián)系地址及電話
河北省稅務局地址:石家莊市平安南大街35號
聯(lián)系電話:0311-88626790
第三稅務分局地址:石家莊市平安南大街32號
聯(lián)系電話:0311-88626485
納稅人、繳費人可以通過登錄河北省稅務局網站http://www.he-n-tax.gov.cn、撥打12366熱線或使用手機APP客戶端等多種方式查詢獲取其他稅務機關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特此公告。
附件:【官網下載】
1.第三稅務分局管理的省內納稅繳費單位名單
2.第三稅務分局管理的駐省外繳費單位名單
3.劃歸屬地稅務機關的納稅繳費單位名單
4.已辦理稅務登記或扣繳登記的納稅繳費單位
5.未辦理稅務登記和駐省外的納稅繳費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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