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擴大涉稅業(yè)務全省通辦范圍(第二批)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3號)【全文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擴大涉稅業(yè)務全省通辦范圍(第二批)的公告【全文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3號
全文廢止,廢止依據:2021年6月7日發(fā)布的《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guī)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公告2021年第3號)
為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tǒng)“放管服”改革,落實2019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進辦稅便利化,減少納稅人辦稅跑腿,降低納稅人辦稅成本,全面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平穩(wěn)、有序、高效、如期落實到位,我局擴大了涉稅業(yè)務全省通辦的范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擴大范圍
在《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推行涉稅業(yè)務全省通辦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其中4大類的基礎上,增加了72項全省通辦涉稅事項。
二、辦理流程
(一)納稅人可選擇全省任何一家辦稅服務廳(全職能)辦理全省通辦業(yè)務,按照《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guī)范》等相關規(guī)定,向受理地辦稅服務廳提供相應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二)納稅人可以向任何一家辦稅服務廳(全職能)查詢涉稅事項辦理情況。
三、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擴大涉稅業(yè)務全省通 辦范圍(第二批)的公告》的起草說明
2、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擴大涉稅業(yè)務全省通 辦范圍(第二批)的公告》的解讀
3、擴大涉稅業(yè)務全省通 辦范圍明細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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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 擴大, 涉稅, 業(yè)務, 全省通辦, 范圍, 第二批, 海南省稅務局, 公告, 2019年, 第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