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蘭州市稅務局溫馨提醒幫您做好個人所得稅首次匯算清繳
國家稅務總局蘭州市稅務局溫馨提醒幫您做好個人所得稅首次匯算清繳
尊敬的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
自2019年1月1日新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以來,在全市廣大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的積極支持與配合下,個人所得稅改革政策措施有效實施,并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2020年3月我們將迎來個人所得稅首次匯算清繳。
為了更好地幫助您履行法定義務,稅務機關為您梳理了以下三項溫馨提示:
一、全面梳理排查貴單位個稅扣繳申報情況。目前,個稅扣繳申報記錄查詢、申訴功能已在甘肅省電子稅務局上線,納稅人查詢個人所得稅申報記錄和異議申訴更加便捷。為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異議申訴處理到位,稅務部門將持續(xù)對冒用個人身份信息行為進行核查。為避免對貴單位的信譽和信用造成不良影響,請貴單位全面梳理排查個稅扣繳申報情況,重點關注年度中間離職員工是否未按規(guī)定及時轉為非正常狀態(tài)、是否存在冒用非員工身份信息扣繳申報的行為等,如有上述情況的,請務必盡快予以更正。
二、協(xié)助發(fā)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核驗提醒。為確保納稅人依法準確享受個人所得稅政策,稅務機關將對納稅人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抽樣分析、開展信息核驗。請您提醒員工準確預留手機號碼,在ITS系統(tǒng)登記,并下載注冊“個人所得稅”手機APP。當稅務機關通知到您時,請您在單位張貼信息核驗提示(稅務機關會發(fā)給您),提醒員工關注短信、手機APP或電話,稅務機關將通過以上方式與納稅人取得聯(lián)系,開展核驗及政策輔導。
三、請及時確認下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請通知需要由您繼續(xù)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員工,務必于2019年12月底前對2020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若員工未及時確認,于2020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員工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對于員工通過手機APP提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請您及時下載,并及時履行預扣預繳義務。
為了提前做好匯算清繳準備,以下三個重點事項請您關注和配合:
扣繳客戶端實名辦稅。實名辦稅是保護企業(yè)涉稅信息、個人隱私的重要前提,可以更好地推進誠信體系建設,保證申報真實準確性。隨著扣繳客戶端實名辦稅功能上線,請您留意實名辦稅方式變化,在APP、WEB端進行實名注冊,實現(xiàn)身份實名驗證后再辦理相關業(yè)務。實名辦稅操作請參照蘭州稅務微信公眾號11月11日發(fā)布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扣繳客戶端上線實名登錄功能》中的相關內容。
選擇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按照財稅〔2018〕164號文件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單獨計算納稅,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請您熟悉并告知納稅人相關政策,在發(fā)放全年一次性獎金時,選擇計稅方法。
開展政策宣傳提醒。為了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時及時順利享受扣除政策,方便您順利開展匯算清繳,請您盡可能地提醒其在2019年12月底前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預繳環(huán)節(jié)充分享受政策紅利。另外,可以有針對性地提醒可能享受大病醫(yī)療扣除的員工保存好相關費用憑證。
具體操作流程:自然人納稅人可以登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或“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web端)”,自行將2019年度已填報未到期終止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通過“一鍵帶入”功能,將本納稅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帶入到2020年度。
在落實上述事項的過程中,如有疑問或困難,請您及時聯(lián)系主管稅務機關,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國家稅務總局蘭州市稅務局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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