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財稅〔2020〕4號《青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青島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
青島市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
青財稅〔2020〕4號
各區(qū)(市)財政局、稅務局、民政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全市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梳理及上網(wǎng)運行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xiàn)將進一步優(yōu)化我市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協(xié)作
各區(qū)(市)財政、稅務、民政部門要樹立服務意識,加強協(xié)作配合,建立暢通的信息交換機制,及時掌握公益性社會組織登記信息和活動開展情況,按照職責權限,做好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
二、確認條件
申請確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審批有關調整事項的通知》(財稅〔2015〕14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不含第六條、第七條)、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45號)的規(guī)定。
三、工作程序
申請確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需填報《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情況表》(附件1)(以下簡稱《扣除資格情況表》)。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民政局根據(jù)單位填列材料、年度檢查、評估等情況對其公益性進行聯(lián)合確認,并公告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
申報單位可以選擇“網(wǎng)上申報、現(xiàn)場報送和郵寄”等方式提交資料。具體程序如下:
(一)網(wǎng)上申報
1.申報單位登錄“青島市社會組織智網(wǎng)平臺”(網(wǎng)址:http://120.221.95.8:8091)填報電子表,市民政部門對市管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網(wǎng)上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區(qū)(市)民政部門對在區(qū)(市)登記的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網(wǎng)上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填制匯總表加蓋公章上傳“青島市社會組織智網(wǎng)平臺”,上報市民政局;
2.市民政局進行審核匯總,加蓋公章后,掃描上傳“青島市社會組織智網(wǎng)平臺”并點擊通過;
3.市稅務局登陸“青島市社會組織智網(wǎng)平臺”進行審核,同意后,點擊通過;
4.市財政局登陸“青島市社會組織智網(wǎng)平臺”進行審核,同意后與市稅務局、市民政局聯(lián)合確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各部門分別在各自官網(wǎng)進行公告。
(二)現(xiàn)場或郵寄報送
1.申請單位可通過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民政局官網(wǎng)下載《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情況表》,并按照新申請登記成立或以前年度登記設立的要求,據(jù)實填報《扣除資格情況表》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
2.區(qū)(市)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報送或郵寄區(qū)(市)民政部門,由區(qū)(市)民政部門初審同意后,加蓋公章并匯總上報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登記的社會組織,報送或郵寄市民政局;
3.市民政局對收集到的《扣除資格情況表》進行審核匯總,填制匯總表(附件2)并加蓋公章后,一并轉送市稅務局,市稅務局審核同意后并加蓋公章,轉送市財政局;
4.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后與市稅務局、市民政局聯(lián)合確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各部門分別在各自官網(wǎng)進行公告。
紅十字會等非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公益性群眾團體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4號)的有關規(guī)定,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稅務局辦理。
四、時間安排
材料受理截止時間:次年4月底前。
名單公告時間:次年5月底前。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隨時辦理。
五、其他要求
各級財政、稅務、民政部門要按照“放管結合”的要求,加強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后續(xù)管理,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加大對公益性社會組織監(jiān)督檢查及違規(guī)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不符合條件的公益性社會組織,由確認機關取消其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并向社會公告。
各級民政部門在社會組織登記、年檢過程中,要做到精準服務,將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政策宣傳到位。
公益性社會組織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捐贈收入和支出情況,按照登記管理機關要求,在指定的網(wǎng)站、媒體上公布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審計報告,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本通知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關于優(yōu)化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青財稅〔2018〕19號)同時廢止。
附件:
1.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情況表附件
2.XX年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名單匯總表附件
聯(lián)系電話:
青島市財政局 85855902
青島市稅務局 83931229
青島市民政局 85795537
青島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青島市民政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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